会员中心 | 联系方式    收藏本站    设为首页
产品搜索:
热门关键字: 苹果 西瓜 桃子 香蕉 樱桃 葡萄 草莓
供求信息: 苹果 西瓜 桃子 香蕉 樱桃 葡萄 草莓 柿子 梨 枣 石榴 山楂 菠萝 柑橘 芒果
新闻资讯: 企业新闻 展会信息 业内动态 国际动态 饮食健康 科技新闻 政策法规 安全质量
现在位置:世界酒网 -> 政策法规 -> 工信部提高果蔬汁行业准入门槛 苹果汁项目停批
工信部提高果蔬汁行业准入门槛 苹果汁项目停批
【世界水果网】 时间:2011-08-25 来源:本站整理

  工信部昨日发布《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,明确表示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行业将实施准入管理,一定区域内将不再批复新建项目。

  业内人士分析,相关措施将有助于提高行业的集中度,减少行业的无序竞争,也有助于改善食品安全状况。

  《准入条件》提出,新建、改扩建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企业(项目)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,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,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。

 《准入条件》还提出,新建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企业(项目)的产能,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(浆)加工企业(项目)之间的距离相适应,但最近也不能低于50公里。

  业内人士认为,这一措施为现有企业树立了一个半径为50公里的“防火墙”,使现有企业在这一区域内不再受到竞争侵扰。

  对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,准入条件还明确,浓缩苹果汁项目一律不再审批;大宗加工水果浓缩汁(包括浓缩梨汁、浓缩橙汁等,但不包括浓缩苹果汁)及大宗加工蔬菜浓缩汁(包括浓缩番茄汁、浓缩胡萝卜汁、浓缩红薯汁等)的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≥10吨/小时(或浓缩总蒸发量≥8吨/小时);浓缩果蔬浆、果蔬原浆及其他加工果蔬浓缩汁的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≥4吨/小时(或浓缩总蒸发量≥3吨/小时)。

  业内人士认为,以上措施有助于缓解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。短期来看,使得行业的盈利能力不会进一步恶化,而从长远来看,准入条件将有助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。

 

【正文完】

免责声明:
1、本文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2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!
※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
最新资讯:


关于我们 | 会员服务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方式 | 法律声明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备案序号:鲁ICP备09017885号 投递稿件和展会合作联系客服QQ:16933431 展会群
版权所有:Copyright 2008 sjsg.cc 世界水果网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E-Mail:16933431@qq.com QQ:16933431